1950年11月25日,中国人民志愿军在北朝鲜与美军正式开战。六天以后,整个世界传遍了一个重大消息:杜鲁门总统确认,美国将对华使用原子弹。
这则消息立即在中国激起义愤,它是中国老百姓当时所了解的美国企图灭亡中国的新证据。虽然这个证据只是一个消息,而未变成事实,但是它依然激发了中国人的爱国主义情怀和同仇敌忾的义愤,所以值得认真对待。
关于对华使用原子弹的解密文件
数十年后解密的韩战档案中,确有一份原始文件,就是1950年11月9日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绝密文件,题目骇人听闻:为反击共产党中国入侵朝鲜,关于美国使用原子弹的可能性所需考虑的问题。
这份文件由两项内容组成:首先是复述美国安全委员会早先通过的关于使用原子弹决议中有关的两项决议;其次是一旦考虑有可能使用原子弹,美国政府有关部门应该考虑的诸项问题,这一部分由23个问题组成,归类在底部加了黑线的两个题目之下,分别是:“在朝鲜用于战术目的”和“在满州(指中国东北地区)用于战略目的”。
这份文件第一部份全文如下:
“安全委员会1948年9月6号通过的一份有关使用原子弹的文件包括下列决议:
12、同意“在敌对情况中,国家军事机构必须准备好及时、有效地利用一切适当可行的手段,包括原子武器,并必须从国家的安全利益出发采取相应的计划。
13、在战争状态中使用原子武器的决定,由战时的执行主席在他认为必要的时候做出。”
在复述了1948年安全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之后,文件进入具体内容:“为了反对中共入侵朝鲜,使用原子弹的可能性分为两种:战术目的,用于朝鲜;战略目的,用于满洲里(MANCHURIA)。”
文件接下来分项逐一列举了作为战术目标,原子弹用于朝鲜的十一个问题。在“用于战略目的,用于满洲里”的字样下,列举了十二个问题:
1、用于这些目的的原子弹,将引起共产中国的参与对抗?减缓对抗?还是结束对抗?
2、会增加还是减少苏联参战的可能性?
3、适当的攻击的目标是哪儿?
4、使用多枚原子弹是否有益?
5、在我们有限的支援下,我们是否有能力在满洲里使用?是否应当在使用常规炸弹攻击无效后再启用?
6、我们是否能够适当地确定这样做将证明有效?
7、在军事上它是否将是决定性的?
8、是否会毁灭大量平民生命财产?
9、是否有可能通知预警市民,在特定时间内,某些城市会被轰炸波及。
10、原子弹将在白天扔还是晚上扔?
11、它将会在美国、盟国、和亚洲的公众舆论中,引起什么反应?
12、在使用前,我们是否应当得到联合国的认同?
这份文件的结尾处,也就是上述12个问题之后,有两行未署名的手写字迹:“如果苏联做出反应,我们是否已经准备好并将在行动前做什么反应?”
美国档案馆韩战解密档案中这份唯一的有关“美国对华使用原子弹”的文件,虽然骇人听闻,但它既不是一份已经做出的决定,也不是一份摆在美国国防部长或美国韩战指挥中心办公桌上,让军事专家们进一步研究细节的计划。那么它是什麽呢?就如同它的题目:“关于对华使用原子弹之可能性所需考虑的问题”,它只是一个处于战争状态的国家必然会有的许许多多的军事参考方案之一。
其次,这份文件是依据1948年9月美国安全委员会的决议做出的。而这份决议是一个关于在何种情况下使用、如何使用原子武器的一般性的原则,并非专门针对中国。虽然它后来被用来草拟出一个针对中国的备用方案。